三峡人寿原董事长向公司索要薪酬4220万元。双方之间发生了什么?
日期:2023-07-22 13:18:28 / 人气:178
:局外人》编辑:曾
三峡人寿原董事长李继明向公司索要4220万元工资,双方对簿公堂。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裁定书披露了事件细节:李继明从2011年开始参与三峡人寿的筹建工作,并在三峡人寿成立后正式出任董事长。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以“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终止了与李继明的劳动合同。
为此,李继明提起诉讼,提出的赔偿金额包括筹建期间未足额发放的工资及其他绩效工资,向三峡人寿追偿的总金额达4220万元。
据了解,两次裁决主要涉及案件管辖,并未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离职前月薪超过16万。
裁定书显示,2011年1月6日,李继明受三峡人寿保险公司发起人委托成立筹备组,并被任命为筹备组组长,负责筹备组工作。2015年12月10日,保荐人会议通过了李继明的薪酬标准和支付原则。
2016年1月8日,李继明与组委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李继明2011年1月6日至三峡人寿保险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日,即2017年12月20日的工资。
2016年3月,经保监会批准,任命李继明为三峡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继续负责筹建工作。2017年12月20日,三峡人寿保险公司获准成立,李继明出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据法院查明,2017年1月,李继明与三峡人寿筹备组签订了以三峡人寿工商登记正式成立为任务的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筹备工作结束的劳动合同,实行标准工时制。月基本工资52300元,奖金按定期考核发放。
2020年12月20日,李继明与三峡人寿签订了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继明从事内勤工作,工作地点在重庆,实行标准工时制。月基本工资税前16.58万。
李继明诉称,其从筹备组成立到正式成立直至有效运营一直为三峡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劳务,并在工作期间多次向三峡人寿保险公司主张劳务报酬,但三峡人寿保险公司未全额支付。
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与李继明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并告知李继明可领取经济补偿金93816元。
李继明认为,三峡人寿未经法定程序,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其权益。
至此,双方关系彻底僵了。2022年9月26日,李继明向重庆市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拒绝受理当事人主体资格申请,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畴。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该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该案应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处理。此后,李继明不服一审裁定,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继明有四项诉讼:一是责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工作;二是责令支付筹建期间未足额发放的工资3209万元;三是责令支付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未支付的绩效工资646.75万元;四、责令支付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资364.83万元。其中,涉及“工资”的3起索赔共计4220.58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情况下,本案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即三峡人寿住所地确定管辖。因此,一审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处理。
我曾经以自己的名义借钱给员工。
资料显示,三峡人寿于2017年底正式成立,也是首家总部设在重庆的中国寿险公司。
三峡人寿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20%)、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江苏华西同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重庆马頔实业有限公司(15%)、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
获批成立后,李继明成为三峡人寿的首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任职三年多后,2021年8月,三峡人寿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终止职务,李继明不再担任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李继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三峡人寿筹建之路坎坷,筹备组账上所剩无几。在春节即将过去的节点上,100多名员工在等着发工资。“我真的无能为力。只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20多万,准备给员工发工资。”
李继明在三峡人寿工作期间,多次获得重庆当地奖项,如2020年“重庆首届十大人才(金融领域)”。
三峡人寿自成立以来,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2年,三峡人寿净利润分别为-8400万元、-5800万元、-1.19亿元、-1.05亿元、-6500万元和-1.1亿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3900万元。也就是说,开业不到6年的三峡人寿,至今已累计亏损5.8亿元。
今年一季度末,三峡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0.62%和83.73%,均低于监管红线。2022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公司综合风险评级结果均为c。
三峡人寿表示,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偿付能力压力、相关策略和资本化风险,并提出了五项改进措施,包括对风险综合评级指标和关键风险指标进行有效发现、预警和分析,动态梳理风险点并进行整改。"
三峡人寿原董事长李继明向公司索要4220万元工资,双方对簿公堂。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裁定书披露了事件细节:李继明从2011年开始参与三峡人寿的筹建工作,并在三峡人寿成立后正式出任董事长。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以“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终止了与李继明的劳动合同。
为此,李继明提起诉讼,提出的赔偿金额包括筹建期间未足额发放的工资及其他绩效工资,向三峡人寿追偿的总金额达4220万元。
据了解,两次裁决主要涉及案件管辖,并未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离职前月薪超过16万。
裁定书显示,2011年1月6日,李继明受三峡人寿保险公司发起人委托成立筹备组,并被任命为筹备组组长,负责筹备组工作。2015年12月10日,保荐人会议通过了李继明的薪酬标准和支付原则。
2016年1月8日,李继明与组委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李继明2011年1月6日至三峡人寿保险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日,即2017年12月20日的工资。
2016年3月,经保监会批准,任命李继明为三峡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继续负责筹建工作。2017年12月20日,三峡人寿保险公司获准成立,李继明出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据法院查明,2017年1月,李继明与三峡人寿筹备组签订了以三峡人寿工商登记正式成立为任务的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筹备工作结束的劳动合同,实行标准工时制。月基本工资52300元,奖金按定期考核发放。
2020年12月20日,李继明与三峡人寿签订了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继明从事内勤工作,工作地点在重庆,实行标准工时制。月基本工资税前16.58万。
李继明诉称,其从筹备组成立到正式成立直至有效运营一直为三峡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劳务,并在工作期间多次向三峡人寿保险公司主张劳务报酬,但三峡人寿保险公司未全额支付。
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与李继明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并告知李继明可领取经济补偿金93816元。
李继明认为,三峡人寿未经法定程序,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其权益。
至此,双方关系彻底僵了。2022年9月26日,李继明向重庆市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拒绝受理当事人主体资格申请,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畴。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该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该案应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处理。此后,李继明不服一审裁定,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继明有四项诉讼:一是责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工作;二是责令支付筹建期间未足额发放的工资3209万元;三是责令支付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未支付的绩效工资646.75万元;四、责令支付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资364.83万元。其中,涉及“工资”的3起索赔共计4220.58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情况下,本案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即三峡人寿住所地确定管辖。因此,一审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处理。
我曾经以自己的名义借钱给员工。
资料显示,三峡人寿于2017年底正式成立,也是首家总部设在重庆的中国寿险公司。
三峡人寿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20%)、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江苏华西同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重庆马頔实业有限公司(15%)、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
获批成立后,李继明成为三峡人寿的首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任职三年多后,2021年8月,三峡人寿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终止职务,李继明不再担任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李继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三峡人寿筹建之路坎坷,筹备组账上所剩无几。在春节即将过去的节点上,100多名员工在等着发工资。“我真的无能为力。只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20多万,准备给员工发工资。”
李继明在三峡人寿工作期间,多次获得重庆当地奖项,如2020年“重庆首届十大人才(金融领域)”。
三峡人寿自成立以来,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2年,三峡人寿净利润分别为-8400万元、-5800万元、-1.19亿元、-1.05亿元、-6500万元和-1.1亿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3900万元。也就是说,开业不到6年的三峡人寿,至今已累计亏损5.8亿元。
今年一季度末,三峡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0.62%和83.73%,均低于监管红线。2022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公司综合风险评级结果均为c。
三峡人寿表示,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偿付能力压力、相关策略和资本化风险,并提出了五项改进措施,包括对风险综合评级指标和关键风险指标进行有效发现、预警和分析,动态梳理风险点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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