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发展,央行计划放宽一些限制

日期:2023-08-08 12:57:00 / 人气:199


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规范发展,8月4日,央行就《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主要放宽了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限制,同时强调了对提供柜台业务的机构内控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以增强机构投资者柜台业务的便利性。《通知》共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柜台业务设立是指面向机构投资者开展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同时明确了机构投资者(包括持牌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的范围以及上述机构管理的各类产品。
二是放宽机构投资者设立机构通过柜台业务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时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其他金融机构债券、企业信用债券等。
增加了金融债、企业信用债等银行间市场其他债券,在机构投资者交易品种中增加了债券借贷和衍生品。
三是允许机构投资者投资所有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同时放宽机构投资者在场外债券开办机构开户和发行人提前支付利息的限制。
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为托管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按机构开立柜台业务开立债券账户,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符合条件的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
四是要求柜面业务开办机构建立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强柜面业务内控管理和制度建设,妥善防范业务风险。
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加强柜台业务内控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柜台债券交易流转、托管结算、信息安全等相关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柜台业务风险。
2002年,为增加个人和企业购买国债的渠道,确保国债顺利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柜台业务。2016年,为扩大投资者范围,促进市场分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扩大柜台债券品种、交易方式和投资者类型。
2022年,部分金融机构在机构投资者柜台业务模式实践中,对柜台业务的投资范围、交易方式、开户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2年11月,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先后推出市场首单和国有大行首单,试点面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等合格投资者的股票债券柜台交易,中小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但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规模普遍较小,面向机构投资者的柜台业务模式处于起步阶段,在促进市场分层方面有待进一步发挥。
华富证券首席指出,与同为债券交易三大市场的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相比,场外市场在交易量和品种上与机构投资者主导的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并不相同,参与场外债券销售的银行数量也较少。
场外市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属于零售市场。据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运营部总经理高鹏介绍,目前,在存款利率和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下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背景下,管理部将加快柜台债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以柜台债券业务为契机,有助于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正是顺应这一背景和投资者多元化需求,《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促进柜台业务发展,支持扩大国债市场规模,促进居民储蓄更高效投资,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市场流动性,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建设。"

作者:万泰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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