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日期:2023-02-07 16:58:58 / 人气:162
中新网2月7日电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2月7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恩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他因挪用公款被判六年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三十万元。对被查封、扣押的被告人张恩亮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微信官方账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379万元。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书记,黑龙江省青联主席,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鹤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地位,在人事任免、工程承包、项目资金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0元。2015年上半年,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3000万元,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恩亮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应数罪并罚。张恩亮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所得全部被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全案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万泰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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